濮阳市南乐县2014年招聘110名小学教师启事
根据《濮阳市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濮人〔2007〕58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农村小学公开招聘教师1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农村小学语文数学教师60名。
其中:杨村乡 5名 张果屯镇 5名
韩张镇 5名 千口镇 7名
福堪镇 7名 谷金楼乡 5名
西邵乡 5名 寺庄乡 5名
梁村乡 7名 元村镇 5名
近德固乡 4名
(二)农村小学音、体、美教师50名。
其中:音乐教师20名、体育教师15名、美术教师15名。
小学音、体、美教师按区域招聘。A区包括千口镇、福堪镇、谷金楼乡、西邵乡、寺庄乡、梁村乡,音、体、美教师分别招聘11名、8名、8名;B区包括杨村乡、张果屯镇、韩张镇、元村镇、近德固乡,音、体、美教师分别招聘9名、7名、7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农村小学语文数学教师:
1、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2、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
为解决1999年全县“双减”工作遗留问题,原从事教育工作被乡镇政府辞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待青人员”可以报考。
农村小学音、体、美教师:
1、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2、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
3、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从我县入伍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按照濮发〔201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判刑、劳教或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缩减招聘名额。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濮阳人社网(www.pyrsw.gov.cn)、南乐政府网(www.nanle.gov.cn)、南乐人社网(www.nlrsj.com)、南乐教育科研网(www.nljyj.com)、南乐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同时在政府综合办公楼、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办公地点张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按岗位报名,按岗位录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从我县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还须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我县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及参加我县“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名时须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我县服务满两年(截至时间2014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须提交南乐县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否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南乐县第二实验小学
咨询电话:0393—8653026(县人社局)
0393—6225631(县教育局)
报名时现场采集照片,缴纳考务费60元(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待遇的困难家庭考生可免缴考务费),信息采集费12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则随时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