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印江自治县2014年招聘82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印江自治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黔人发〔2006〕4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人社厅发〔2013〕11号和黔人社通〔2014〕170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220名。其中:教育部门95名,卫生部门21名,县直其他部门44名,乡镇其他站所6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印江自治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应往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乡镇幼儿教师职位和乡镇卫生院护士职位的考生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中职)学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招考的职位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高中、职高)学历;报考少数民族乡土医生职位,应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证,学历放宽到初中学历;文工团演员职位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高中、职高)学历。中专及其以下学历的考生,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2014年7月6日前在印江登记入户)。
2、面向“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需在我县服务期满二年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截止2014年7月6日) “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及“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
3、本县籍大学毕业后到部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士兵;驻印部队随军家属。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4年7月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报考年龄要求: 35周岁(1979年7月6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4年7月6日以后出生);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少数民族乡村医生和随军家属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4年7月6日以后出生)。
4、报考(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的,需在本县连续任职满三年以上的在职村干部。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6、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部门)安排人员具体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职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紧缺专业职位不受比例限制),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予以调减或取消的职位由县招聘办公室于7月10日在印江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不改报的视为放弃,改报工作于2014年7月11日17:00停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6日至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印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商贸城二楼)。
3、报名交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到交费处交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考生持报名资料及缴费收据及时到资格审查处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注册登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印江自治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名所需资料及资格审查:
1、所有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需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报考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需持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截止2014年7月6日连续任职满三年的证明、推荐材料(须包含现实表现、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任职文件)1份。
4、报考少数民族乡村医生职位的考生需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及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乡村医生证明。
5、本县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县民政局出具的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条件证明原件1份、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驻印江县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材料复印件(须批准机关盖章)或证明1份,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