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光明中学2014年招聘18名中学教师
为做好石嘴山市光明中学教师自主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发〔2013〕52号),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共计划招聘教师18名:语文2名,英语3名,数学2名,历史3名,化学2名,政治1名,物理2名,舞蹈1名,地理1名,体育1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石嘴山市光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三)具有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六)年龄30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
(七)符合《石嘴山市光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注明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日报、石嘴山日报、石嘴山网、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石嘴山市光明中学办公室
需提供资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近期清晰免冠蓝底照片6张及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携带原件审核)。
2.邮箱报名。
报名邮箱地址:gmzx3990569@163.com;《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请到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
需提供资料: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将近期清晰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清晰的扫描电子文件发到报名邮箱。
联系电话:0952—3990569
3.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考(包括尚在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外省市教师报考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引发的各类后果,由应聘者自己负责;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时间
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5日,双休日正常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5日18:00,邮箱报名时间以报名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报名。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及主管部门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人员要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及时将资格初审结果通知应聘者,并向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3:1(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对生源少或者专业性强又急需用人的岗位,达不到的3:1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及取消招聘名额。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7月9日上午9∶00—11∶30在石嘴山市光明中学。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不作为有效证件)。
4、考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应用能力等。
5、笔试结束后,由市光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并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第三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对生源少或者专业性强又急需用人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由学校提出意见,经市光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到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前,由市纪委、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及学校组成资格审查组,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地点由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资格复审后要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已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者,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在资格复审结束时仍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资格审查组核准后,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