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拱墅区教育局2014招聘29名中小幼教师启事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拱墅区教师进修学校等15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9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15家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6月直接考核招聘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1.应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杭州地区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3.具有高级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2014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3.在职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2014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女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见计划)
3.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到现场报名。
4.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五、考核和体检
本次招聘面试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考核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自行制定。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拱墅教育网、拱墅人才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录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2014届毕业生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014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联系电话:88259974(工作日)。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