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遵义县教育局招聘241名中小幼教师启事
为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保证相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此次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241名,其中:高中教师8名、初中教师45名、小学教师110名、幼儿教师78名。具体职位详见《遵义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见附件一)。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以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除工勤身份人员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2、截止2014年6月17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截止2014年7月31日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和相关学籍档案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6月17日-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原遵义县第一中学A区教学楼一楼(县城万寿广场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