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2014年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号)文件精神,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范围及对象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就过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 、麒麟区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ql.gov.cn麒麟区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麒麟区教育局公示专栏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1.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人数、专业等详见《麒麟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2. 招聘岗位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 7月1 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曲靖市外生源或户籍的报考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
6.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必须参加笔试。
7.具有教师资格证,按教师资格证层次(初中及以上层次、小学层次、幼教层次)报名 ,高级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级中学岗位,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教学岗位须相同或相近;高、初级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层次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可不限;学前教育及同层次报考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须相同或相近;低层次教师资格证不允许报考高层次岗位。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教学岗位,不得兼报和改报。
8.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资质(格)证书,现场报名时须当面提供,否则不予报名。201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否则取消资格复审、面试及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等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2011年以来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非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毕业生。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
麒麟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必须由本人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报。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 月1日至7月3日,共3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网球场内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报名时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四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县(市、区)计生委盖章)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并交费的考生,须在2014年7月14、15日到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五)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200元/人,在报名审核合格后现场交费。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报名结束后,对于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不直接联系考生另报其他岗位。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而被取消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