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2014年招聘80名幼儿教师公告
2014年阜阳市颍东区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协调发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高专业课教师5名及幼儿园教师80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职高除服装设计专业课岗位招聘对象为相应专业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外其他专业课岗位均为相应专业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能力,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2、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人员暂不要求教师资格,两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
3、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不含幼儿园)、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时间:2014年6月6日——1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6月23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阜阳市第十六中学(地址:阜阳颍东区长青路113号,火车站广场北侧原粮校)。
3、报名程序:
(1)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毕业证书、正式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已通过认定证书正在办理的证明。凭就业推荐表报名的应届毕业生,2014年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
(2)填写《颍东区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可下载,一式两份),考生填报志愿时需填写具体报考专业,单位填写职高或幼儿园。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并在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
(3)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2张(背面署名);
(4)报考人员持报名收据和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电子采像;
(5)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95元(其中:考试费90元,采像费5元),笔试入围者另缴面试费80元。
(三)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人社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逐人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职业高中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方可开考;幼儿园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将核减或核销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方法:按公告中所列招聘单位从后向前顺序依次递减1人,如一轮下来仍需递减,方法相同。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2014年6月30日至7月1日,阜阳市第十六中学。
(2)笔试时间: 2014年7月5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本专业基础知识,其中综合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占40%;本专业基础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占60%。职高专业课岗位综合知识为综合知识一(语文基础知识、时政、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计算机基础知识等),幼儿园岗位综合知识为综合知识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
由区人社局、教育局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职业高中岗位的按招聘人数的1:3进行面试,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可递补;报考幼儿园岗位的不再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职高专业课相关学科内容。教育教学业务基本技能测试包括教案设计、上课和答辩三项内容。
(4)形式:无学生授课,每节课20分钟,面试内容及顺序采取临时抽签的方式确定。
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含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择优选拔的方法
报考职业高中岗位的依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入围成绩,分学科划定入围分数线。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分数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