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区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107名中小幼教师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38个教育事业单位107名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渝北区201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取得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毕业时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职业教育岗位不作要求);
8.符合所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1.网上报名
2014年5月31日至6月6日,报考者登录网址http://www.cqsjhzx.com/bm/,在线点击报名。报名采取定学校、定学科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进行报名,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的人员内竞争。
2.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4年6月9日—6月10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到渝北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
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③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暂不提供,职业教育岗位不提供)、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⑥报考英语岗位需提供专业英语四级等级证书。上述①—⑥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⑦《渝北区201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往届毕业生须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学校加盖公章)一份,⑧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⑨属区外机关事业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有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注:只在网上报名不到现场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无效,不予核发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每科50元)。资格审查地址:渝北区双龙大道165号二楼大厅。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进行资格审查,但须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4年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渝北区人力社保局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