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952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达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市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岗位
全市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5人,其中:市本级106人,通川区128人,达川区274人,经开区14人,万源市157人,宣汉县175人,大竹县350人,渠县688人,开江县133人。其具体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2014年毕业的应届考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考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3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3日后出生),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必须与公告职位表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其中,报考市本级、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开江县招聘岗位的实行现场报名;报考渠县招聘岗位的实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6月4日-6月6日(9:00-17:00)
报名地点:
市本级:达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达川区华蜀南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
通川区:通川区人力资源市场(文华街34号3楼)。
达川区: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川区四大班子综合大楼)。
经开区:达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高速公路达州南站出口,达州公路物流港)四楼
万源市: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考试中心(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五楼)。
宣汉县:宣汉县人力资源市场(宣汉县人社局办公楼)。
大竹县: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竹县竹阳镇东大街55号院坝内)。
开江县:开江县人才市场(新宁镇正北街)。
报名方法:考生下载并填写《达州市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3),并附贴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考岗位所在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相应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政策性加分所需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招聘主管部门复审后,符合条件者,办理报名手续。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照先网络注册报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步骤进行。
⑴ 网络注册报名。报考人员须登录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rs.gov.cn),按提示进行网络注册报名并打印《考试报名表》2份,未打印《考试报名表》者,不予资格审查。网络注册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日24:00时。
⑵ 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于2014年6月4日至6日(当天08:30-18:00)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报考渠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在渠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渠县其他岗位的在渠县老干部局会议室(渠县人才交流中心斜对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相应资格证,以及政策性加分所需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网络打印的《考试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费并办理报名手续。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依据于2014年6月20日- 21日(9:00-17:00)在各自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其中报考渠县岗位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点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全市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或多报。兼报或多报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2. 2014年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提交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及专业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
4.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报考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渠县岗位的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采集图像。
5.报名涉及年龄放宽、具有工作经历等条件者,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6. 一个“岗位编码”对应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报名时不填报具体“用人单位”,只填岗位编码。在考试、体检、考核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选岗时间另行公告。
7.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不符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