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市2014年招聘663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规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4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6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数学、英语和计算机学科:
昆山户籍报考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能取得本学科教师资格证。② 2012、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专业对口,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教育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③2012、2013、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教育事业单位就业。硕士研究生本科段和研究生段专业需一致。
(三)语文、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
1.昆山户籍报考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能取得本学科教师资格证。② 2012、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专业对口,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教育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③2012、2013、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教育事业单位就业。硕士研究生本科段和研究生段专业需一致。
2.不限户籍报考者需符合下列条件: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能取得相应学位和本学科教师资格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②在大学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校级奖学金包括综合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滚动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必须落学校公章;奖学金一学年只计1次)。③本科阶段获得过优秀毕业生称号。
(四)幼儿教育:
1.昆山户籍报考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② 2012、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专业对口,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教育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③2012、2013、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教育事业单位就业。
2.苏州户籍报考者需符合下列条件: 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 不限户籍报考者需符合下列条件: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能取得相应学位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②在大学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校级奖学金包括综合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滚动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必须落学校公章;奖学金一学年只计1次)。③本科阶段获得过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报名方式及有关事项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网上报名。报名者请于5月14日10:00~5月19日12:00登录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名情况。报名情况填写完毕,请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并于现场确认时上交。
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本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凡填报信息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时按学科进行报名(不分学段),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学科首先根据大学所学专业,再看毕业当年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学科。原则上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应一致。
昆山户籍报考者如果所学专业及毕业当年认定的教师资格证所报学科在本次招聘中没有岗位的,可改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岗位。
3.现场确认。请网上报名者于5月20日上午9:00—11:30到昆山市人才市场(崂山路9号)进行现场确认(请从西侧12号门入场)。
现场确认时不得更改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拟申报学科。
现场确认时,请带好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同时请按以下类别带好所要提供材料的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①应届毕业生应出示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空白)、教师资格证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段的毕业证、学位证)。
②不限户籍报考者还需带好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或校级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证书。
③尚未在教育事业单位就业的昆山籍往届毕业生应出示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报到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④归国留学人员应出示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果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