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2014年"三支一扶"招聘106人公告
2014年安庆市(含宿松县)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公告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农委、水利厅、卫生厅、扶贫办、团省委《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08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三支一扶”人员选拔笔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09号)等规定,2014年安庆市(含宿松县)共招募106名(含宿松县11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本省范围内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及毕业两年内(2012年、2013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募岗位、计划及专业资格条件
各县(市)区具体招募岗位、计划及专业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安庆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附件)。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
2、报名时间: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8时至5月5日17时,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流程: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业务系统登录”中“网上报名”栏进行报名,选择相应的报名项目。进入后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资格初审:各县(市)区“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考人员于5月6日12时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情况。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5月6日17时前改报其他岗位。
5、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5月7日17时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合计90元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6、打印准考证:考生于5月21日8时后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登录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7、教材征订:4月26日后,各位考生可到市或县(市)区“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购买(征订)安徽人民出版社统一出版的参考教材。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统一组织全省笔试的命题、制卷和阅卷评分工作。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美好乡村建设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用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部分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测试》
16∶00─18∶00 《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安庆市区,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公布:6月9日20时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将通过安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apta.gov.cn)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6月10日可通过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aqldbz.gov.cn/)、安庆人才网(www.aqrc.net)、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www.aqpta.com)查阅考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五、资格复审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入围体检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体检考察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募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审核公示时,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
根据各县(市)区招募岗位及计划,按照1:1的比例,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分数不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为依据,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市“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各县(市)区“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各可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