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招聘22名教师启事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19所公办中、小学校,部分学校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在职教师22人(其中:职高5人、初中5人、小学12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人数
职高:语文1人、中草药种植1人、数控1人、电子技术应用1人、艺术设计1人
初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科学1人、音乐1人
小学:语文4人、数学4人、音乐2人、美术1人、音乐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2.职高语文学科教师报考对象要求是中学在职教师,其他专业学科教师报考对象要求是职业高中在职教师;初中各学科教师报考对象要求是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在职教师;小学各学科教师报考对象要求是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在职教师。金华市本级(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的公办学校教师须在职在编。
3.职高教师报考对象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报考专业课的人员还须具备相应工种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初中教师报考对象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小学教师报考对象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除职高教师外,所有报考人员都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职高专业教师的,在录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4.教龄2年以上(计算时间至2014年7月1日止),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5月6日至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16楼会议室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龄证明、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和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非在编教师提供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档案托管证明),一寸免冠照片2张等资料。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人。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并以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分(若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学科人数的3倍及以上进行笔试,报名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2014年5月10日在南苑小学按学科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5月11日在南苑小学(初中、小学)和九峰职校(职高)分别组织面试。面试形式为说课(音乐、美术和职高专业课需进行相关的操作技能测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体检和考核
2014年5月12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1:1比例公布入围对象名单(综合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入围)。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填报内容审核和师德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者的总成绩也应在75分及以上)。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管委会一楼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本招聘简章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318391082378241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