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仁怀市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144名中小幼教师
仁怀市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300人)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决定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公开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设置
(一)招聘计划:300名,各招聘点的计划详见《仁怀市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一)。在上一个招聘点未招聘满的计划纳入下一个招聘点,下一个招聘点计划以招聘小组到现场公布的为准。
(二)招聘职位详见《仁怀市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情况见《仁怀市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4月28日至1996年4月28日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三、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四、招聘程序
组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招聘工作,下设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到现场组织考核招聘。招聘包括发布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开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各招聘点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其注意事项
招聘小组组织到各招聘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的考生,在公布的网站上下载《仁怀市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二),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考生必须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关机或号码更换等导致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可提供英语过级证、各种获奖证书等相关辅助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上交填写完善的《报名表》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本次招聘不收费。
由各招聘小组组织人员在报名时开展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1)教育类
教育类分为两个招聘小组即职业学校组和中小学幼儿组。
①职业学校组负责1401-01至11职位,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2014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14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在江南大学(无锡市)。
②中小学幼儿组负责1401-12至21职位,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2014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在贵州师范大学第四教学楼就业指导中心远程面试室(贵阳市宝山北路)。
2014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在遵义师范学院学生招就处(教学楼)。
(2)卫生类
卫生类招聘小组负责1402-01至04职位,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2014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在遵义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4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在贵阳中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3)工程类
工程类招聘小组负责1403-01至05、1404-01、1405-01职位,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2014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在四川大学水电学院。
2014年5月4日上午8:30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三)公开考核
1.公开考核内容
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测评内容: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等。
2.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采取量化评分,按百分制计分。
3.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临时电话通知。
(四)签订聘用协议
根据考核成绩,对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进行排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现场签订聘用协议。同一职位考核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考核成绩相同、学历相当的,按提交的辅助材料情况综合研判后予以确定。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招聘小组会议通过,才能确定为拟签约对象。
(五)体检
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县(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