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凤台县2014年招聘66名幼儿教师公告
2014年凤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淮人社秘〔2011〕1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14年凤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2014年凤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83名。其中,专门面向凤台县基层服务人员(经我县统一组织考试聘用的凤台县大学生“村官”)招聘9名。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用于“凤台县大学生‘村官’”的,须是截止2014年4月30日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2014年凤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4年5月5日至5月9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
县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县古城中学西20米)。
(四)报名程序
详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表→缴费。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3)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凤台县大学生“村官”须提供与县组织人事部门签订的《聘用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合同书》的原件与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5)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需填写《2014年凤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六)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扶贫办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证明,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材料(如户口簿等)。
(七)其他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因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5月12日到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相关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