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烟台栖霞市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栖霞市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段、学科及数量
1、中学段30名:语文3名、数学4名、英语6名、化学3名、生物3名、信息技术4名、音乐3名、美术4名。
2、小学段27名:数学10名、语文10名、音乐3名、美术4名。
3、职教段3名:会计1名、机械制造1名、平面设计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学段、职教段教师: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山东省生源或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2、小学段教师: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山东省生源或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栖霞市生源或具有栖霞市常住户口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
3、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三年内(指2010、2011、2012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人员;
4、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须具备应聘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职教段除外);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待,但须于资格审查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