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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教育局局属学校2014年招聘104名中学教师公告

2014-04-22 19:20:25教师164 收藏
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04名

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04名。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

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为普通中学100人、特殊教育学校4人,共计104人。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从化、增城户籍)和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上述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见《2014年上半年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3、应聘人员(2014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4届毕业生,须持有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并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通过考试的拟聘用社会人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14年4月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9年4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6、2014届毕业生如在2014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14年5月7日上午9:00至5月9日下午17:00,报考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2、网上缴费:报考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在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下午17: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17: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各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广州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数相应减少职位招聘数。

(3)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职位招聘的,将退还相应职位应聘者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查询。

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5、符合条件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高级职称人员,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地点:详见招聘职位表中相对应的各单位联系地址。

3、参加资格复审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同时提供《2014年上半年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2)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在职人员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将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