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区教育系统2014第五批招聘35名幼儿教师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3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职位一: 20名;职位二:10名;职位三:5名。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职位一: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职位二:鄞州区生源或户籍的2013届和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职位三: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
鄞州户籍且现在鄞州区管辖的幼儿园任教满1年的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二级教师(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可放宽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可报考职位一、职位三。其中报考职位一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中专(含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若是本科学历且具有二级教师(学前教育)及以上职称的第一学历不作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生源或户籍可放宽:
①浙江省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师范类毕业生,部属师范院校的师范类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不限生源、户籍。
②现在鄞州区管辖的幼儿园任教满1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获得过鄞州区教坛新秀一等奖及以上或鄞州区学科骨干教师及以上的在职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生源或户籍放宽至浙江省。
(二)报考人员须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相关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核要求。
三、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30日~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鄞州区教师进修学校(高教园区南区(鄞州)学府路5号鄞州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内,可乘坐公交21、159、166、363、367、369至鄞州教育中心站或宁波城市学院/鄞州教育中心站下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南侧)。
3.报名要求:应聘者需带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照1张,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已有毕业证书的毕业生要求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认证书或相关证明)、生源证明(高校入学前户口簿)或现户口簿(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基本养老保险单、师范类证明、浙江省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指标。如出现招聘指标核减等情况,区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将及时予以公布。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闭卷,百分制。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4月1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2014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五批招聘教师公告”栏(下同)和鄞州教育网(www.yzjy.gov.cn)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2倍确定进入技能测试对象和面试人员名单,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天内,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招考通告相应公告栏和鄞州教育网公布。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由弹琴、唱歌、跳舞、绘画等四部分组成,各25分。技能测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技能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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