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南长区教育系统2014招聘38名中小幼教师
为进一步促进南长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 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南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南长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4月5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5日后出生),其中应届毕业生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5日后出生)。
3.岗位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学历且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户籍不限。
(2)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往届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有两年以上相关教学工作经历,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
(3)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届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
(4)师范类大专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无锡市户籍(不含江阴、宜兴),仅限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附件1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加非法组织的;(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或2012、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获得境外学历的是指2012(含)年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
2、两年以上相关教学工作经历,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14年9月1日向前推算。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无锡市南长区教育局一楼(无锡市扬名路12号)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无锡市南长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此表可自行从无锡市南长区教育网上(http://www.ncjy.net/)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南长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应聘人员必须以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交纳100元笔试费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当场领取准考证。特困家庭子女凭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可予免交笔试费。
(6)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根据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选择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笔试费。
(7)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的补报名时间:2014年4月6日 (上午9:00—11:00),报名地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