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光泽县2014年选调3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进城方案
光教综〔2014〕22号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管理,规范学校人事调配工作制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光泽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学教师调配工作意见的通知〉》(光政综〔2006〕161号)和《光泽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小学教师调配工作意见的通知〉》(光政综〔2006〕163号)以及2014年1月10日由赵明正县长主持召开的编委会会议纪要第十点“会议同意从农村中学教师编制中调整15个编制到光泽三中,从农村小学教师编制中调整15个编制到县实验小学,专项用于通过公开考试选调农村优秀教师进城”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我县中小学教师考试进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配原则
1、坚持优化教师结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的原则,适应教育改革需要,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坚持合理有序流动原则,鼓励和支持城镇学校教职工到农村边远学校任教或支教,农村教师通过考试合理向城区流动。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以定量标准为主,定性为辅,规范选调程序,做好教师调配工作。
二、选调办法
(一)选调人数:小学从农村小学选调15人到实验小学,其中语文8人,数学6人,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等学科合成一组择优选调1人;中学从农村中学选调15人到三中,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1人、地理1人、生物1人、历史1人、政治1人,体育、音乐、美术、信息等学科合成一组1人。
(二)选调条件:(1)目前编制在我县农村中学、农村中心小学本部(不含坪山小学)及村级小学的教师,且在农村学校实际工作满六周年(不含进城交流时间),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7月。(2)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3)身体健康,师德良好,近三个学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4)近三年请病假或事假累计不超过一年。
(三)提出申请
由本人对照选调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光泽县教师调动申请表》,原则上报考学科与职称相符,转岗教师应有至少两年新学科任教经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审核公示
所在学校按申请调动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在教师中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凡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得参与进城考试。
(五)考试办法
实行公开考试制度,统一参加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考试(含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场考试),由几个学科组成一组的只考综合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最后一名如有并列应同时选调。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光泽县教育局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