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报考公办教师须单位同意
3月11日,2014年东莞公办教师招聘就要开始报名了。目前,东莞共计6万余名专职教师中,民办教师占将近4万人,是公办教师招聘潜在的重要来源。面对大好机会,不少民办教师却踌躇不前,原因很简单,公办教师招聘笔试之后的资格复审中规定:在东莞市内民办教育机构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由校长或法人代表签署。对此,有老师戏称将自刻“萝卜章”应对。
学校领导可能刁难
“这不是明摆着,不让民办学校老师参加公办老师招聘吗?”东莞一位民办老师小丁告诉记者:“民办教师又不是公职人员,为什么非要提供学校证明?如此,要想报考公办老师,过了笔试后就必须向原学校摊牌。学校领导不开明、故意刁难怎么办?那唯有辞职一条路可走了!所以很多老师面对公办老师招聘,只能默默向往,不去报考。”
小丁称,在东莞不少民办学校,还有一条不成文的惯例:新老师入职时,学校会找各种理由,要求其将教师资格证上交学校,常年不还。如此,要想参加公办教师招聘,连笔试报名都难。
另一学校的民办教师小马证实了关于学校压证的说法。“有些学校甚至规定,同意报考证明连校长都没有权利出具,要老板签字同意才行。所以,想要出证明是基本不可能的事情。据说,此前曾经有人用萝卜刻章蒙混过关,只要没有人投诉就没问题。等确定被公办教师录取后,再找其他理由从学校辞职。还有的人会找自己相熟的其他学校领导,出具同意证明。”小马戏称,打算报名笔试,如果通过了,再想办法搞个假证明。
有老板规定要报告本人同意
小丁和小马都认为,教育局招考条件中出具如此条款没有必要,希望予以废除。“相信教育局如此规定,是怕民办教师大量报名,影响原学校的稳定。但是,从考上公办教师到从原学校离职,有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原学校完全有能力应对。况且,公办教师招聘竞争十分激烈,考上的绝对是少数,不会影响学校的大局。”面对此类说法,一位知名民校校长对记者坦言,自己颇为矛盾,从学校角度讲希望把有能力的教师留住;从同事情义讲,又不想挡住别人追求进步的路。“正好老板规定,此类事情要报告他本人同意才行,这倒是解脱了我。”
部门回应
虽不能一一核实 作假将严肃处理
对此,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表示,设置此条款,确实是从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角度出发。“民营学校不同于一般的企业,还有社会公益事业的职能。若没有这一条款,学校的骨干教师报考肯定会很踊跃,影响学校稳定。不过我相信,大多数民办学校的管理层还是比较开明的,会出具证明材料。当然,我们政府行政部门,也没有权利责令学校必须开具。”该名负责人称:“我们要求单位同意证明中,不仅要有单位公章,还要有校长签名,就是为了防止弄虚作假的情况出现。当然面对如此多的报名者,我们不可能一一事先向学校核实。但是如果收到投诉,并经核实为虚假,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