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近三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是特殊紧缺学科,原则上不超过州、市年度总招聘数的30%);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5年6月20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申请到我市农村学校服务的师范院校师范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录用。
(7)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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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资格审查
(一)应聘毕业生登陆教育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4月23日。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5年5月4日—7日登陆教育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我市将于2015年4月28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以州市为单位编排考场。
(四)笔试
1.总体安排
笔试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各州(市)、县(市、区)具体组织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继续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学前、小学和中学三个类别:应聘幼儿园教师考学前教育1个学科;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各学科的考试大纲可参考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由省招生考试院自考教材部发行(购书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联系人:赵昆华、肖青,电话:0871-65162385)。
3.笔试时间
2015年5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
由州教育局安排,以准考证打印的地点为准。
5.考务管理
(1)考场要求: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纪者按高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妥善处置。
(2)考生需查分者,在接到考试成绩5日内,到景洪市教育局人事股统一登记后,逐级报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
(3)其他有关事宜,严格遵照省特岗办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四、面试、体检和聘用
(一)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请省特岗办批示后执行。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对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按照本市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市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州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
具体面试办法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二)体检和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方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无举报,即由景洪市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根据云南教育厅要求,录用工作于2015年6月20日前完成。录用工作结束后。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考生经录用后须经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设岗州(市)、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经过岗前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特岗教师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