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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淮北市招聘市委党校教师公告

2014-12-30 17:29:18事业单位152 收藏
  2015年淮北市招聘市委党校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30日讯根据淮北市委党校教学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两科成绩之和须达到12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两科成绩之和达到12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如同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有2人及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由招聘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除上述材料外: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类型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另行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无生授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语言表达等能力。考生面试顺序按各面试组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40分钟,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向考生宣布。

  实际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选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专业科目多项选择题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拟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并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计不得超过两次,递补人选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者,按规定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体检医院的结论向考生发放体检结论通知书,体检结论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报批与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淮北市委党校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超过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61-3198703(淮北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0561-3198926(淮北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61-3029734(淮北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12380 (淮北市干部监督电话)

  0561-3053279(淮北市人社局监察室)

  0561-3046595 (淮北市委党校纪委)

  附件:安徽省淮北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委党校教师岗位简章

  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安徽省淮北市委党校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