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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14-12-27 18:09:31事业单位269 收藏
  2015年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27日讯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原件校验(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5年1月20日至23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5年1月16日通过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qyrsj.gov.cn,下同)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1月23日前的工作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时间:2015年1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资料:2014年成都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成都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加分: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 26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5年1月21日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交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联系电话:028-84846499),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龙泉驿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1月31日以后在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

  7.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8.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后续报考资格。

  (二)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

  1.校验人员名单:进入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复审有关事项于笔试成绩公布的第二日在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校验复审内容:报考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校验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缺考面试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后续报考资格。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六、体检、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一)进入体检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通知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