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经贸管理学院2015年人才需求计划
3.人事处会同各学院(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的应聘者名单,并电话通知考试具体安排,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同时对应聘人员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评审。
应聘省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岗位的,面试一般采用学术报告形式。应聘其他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形式。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住房安置、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的待遇。具体如下:
1.省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
学校免费提供12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住房一套,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管类15万元、理工类50万元,安排配偶工作。对于优秀应聘者,各项待遇可面议。
2.其他专任教师
购房补贴(万元) |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
文管 | 理工 | |||
教授 | 20万元,并以优惠价格提供90-120平方米自有产权住房一套 | 4 | 5 | 8 |
博士 | 20万元 | 4 | 5 | 8 |
副高 | 10万元 | 2 | 3 | 3 |
非在职博士后另提供10万元安家补助和1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六、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通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计划中要求是“硕研”岗位的,若是国内应届硕士毕业的,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国外硕士毕业的,报名时应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历学位证认证书。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学院人事处(邮编:317000)
电话:0576-85139030、88660363
联系人:魏老师
E-mail:rsc@tzc.edu.cn(邮件标题注明:高校人才网+姓名+学历+应聘经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