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运城临猗县招聘小学和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主要信息不实,资格审查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公示。
4、体检和考察
⑴、体检
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根据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的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⑵、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不合格人员空额,不再递补。合格人员在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公示。
5、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岗位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市、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报县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教育局负责,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报人社局备案。
6、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包括集中培训和实践两种形式,由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安排。
五、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聘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联合考核合格者,在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合同鉴证、设岗、工资套改等手续;编制部门办理上编、列支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试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临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简称公开招聘领导组)。
组 长: 武胜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杨文斌(副县长)
成 员: 卫永增(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狄平稳(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立强(县公安局局长)
王 斌(县财政局局长)
翟丁会(县编办主任)
常建国(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主 任:卫永增(兼)
副主任:狄平稳(兼)
常建国(兼)
成员单位:人社局 教育局 公安局
七、招聘工作分工
本次招聘工作在临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人社局、教育局、编办、财政局、公安局、纪检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
1、人社局牵头负责招聘方案的起草、上报、审批、监督实施。负责发布招聘信息及招聘工作中的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制、发准考证。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办理正式聘用的人事手续。
2、教育局负责在编制范围内拟定岗位计划。参与报名及资格审查;参与命题、阅卷、成绩统计的组织实施。负责岗前培训工作。
3、编办负责核定编制计划,办理正式聘用人员的入编手续,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4、财政局负责落实招聘经费及相关工作。
5、公安局负责招聘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6、聘用人员的考核、转正、聘用及不合格人员的淘汰工作,由招聘领导组负责,人社局牵头,教育局配合,编办和财政部门参与,纪检监察局监督,共同组织实施。
八、有关要求
1、在所有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询或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各个招聘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责任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若有违犯,根据《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3、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违犯考试纪律带夹带、抄袭、替考等,一经查实,取消其聘(录)用资格。
5、咨询电话:临猗县人社局 4065326
监督电话:运城市人社局 2660316
临猗县纪委 4035927
九、其它事项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临猗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
《2014年临猗县公开招聘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
临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