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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运城新绛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12-24 14:53:06事业单位207 收藏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民政、土地、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分别命题,满分100分。试题以岗位要求的学历水平为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要求具有从业资格(护士岗位除外)的岗位和专业不限的岗位,只考《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事业单位知识与资料分析等。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核及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向社会公布。

  5、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6、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县政府和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7、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

  (2)用人单位在收到《新绛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3)用人单位持《新绛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编制等相关手续。

  (4)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招聘为县级卫生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其试用期)。

  (5)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6)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六、招聘纪律

  1、这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工作;监察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公安局负责招聘期间的试题保密、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卫生、编办、财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由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新绛县人社局 0359—7532693

  监督电话:运城市人社局 0359—2660316、新绛县监察局 0359—7530777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1、2014年运城新绛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新绛县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