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水枣强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0名)
2014年衡水枣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0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23日讯经研究决定,2014年枣强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6、总成绩合成。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的,后果自负。
4、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本方案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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