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考核面试
正高职称教师和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采用不同方式进行。
1.正高职称教师和博士研究生的考核、面试
采取用人部门与应聘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应聘人员做专题学术报告,提供学术成果资料原件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硕士研究生的考核、面试
(1)专业知识考试(笔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2)心理素质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成绩作为参考,不纳入总成绩。
(3)试讲测验或技能测试
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
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综合情况;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分值100分。
(4)面试
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以及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等。分值100分。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正高职称教师、博士研究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他类别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或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公开招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考核面试时间: 201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长江师范学院网站查询。
拟聘用人选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单位等。
九、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校与之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享受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正高职称教师、博士研究生还可享受学校和涪陵区高层次人才待遇。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就业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十、优惠待遇
类别待遇 | 博士 | 硕士 |
住房 | 学校提供两年共20000元的租房补贴。如购买商品房,学校按服务年限及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若户口落户涪陵,在涪陵服务3年,且在涪陵区购买商品房,涪陵区政府对不超过90平方米的部分按房款总额的2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 从起薪之月起至学校定向商品房交房后6个月止,学校提供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 |
安家费 | 8-10万元 | |
人才津贴 | 1100元/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