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三)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证书和发表作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张1寸免冠证件照。
(四)应聘人员每人交考试费50元。
六、资格审查
(一)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材料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二)在广西文化厅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全程监督指导。
七、组织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同意,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厅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在广西文化厅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八、考核体检
(一)考核。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前者体检不合格,则按分数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明确为合格者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九、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集体研究后,按照考试、考核结果进行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用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审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考咨询电话:0771-5647916,监督电话:0771-5601051。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