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政协书画院(广西政协文史馆)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政协书画院(广西政协文史馆)是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所属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和《广西
2.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政协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聘用
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招考咨询电话:0771-4952914,4952932(传真)
招考监督电话:0771-4952014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2号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1号楼231室
邮政编码:530201
四、本方案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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