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洪洞县招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3、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及县教育局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命题由招聘单位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2)面试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专业课试讲、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3)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组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一人。每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人社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或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洪洞县电视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htrc.gov.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和有关材料的保密工作,杜绝一切泄密事故,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单位要自觉接受县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处理,涉嫌违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3、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要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考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考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
八、组织机构
为全面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洪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步电(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张玉龙(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文林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程延平(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元忠(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书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卢建华(县教育局局长)
刘希宏(县卫生局局长)
张洪宝(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张洪波(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董鸿莉(县委人才办主任)
郝洪春(县人社局总支书记)
马春旭(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 斌(县教育局副局长)
晋 飞(县编办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 任:刘书明(兼)
副主任:张洪波(兼)
马春旭(兼)
张 斌(兼)
成 员:张君燕 刘春娟 李光华 翟 君
杨高潮 张红英 靳松林 瓮红民
咨询电话:
0357-6221280(洪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7-6222186(洪洞县教育局)
附:《2014年洪洞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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