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0名)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0名)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自治区事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复查)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经请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空缺。
(八)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九)聘用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进行合同认定。
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时须签订服务期限协议,服务期为6年(含一年试用期),服务期满方可流动。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政策咨询及传真电话:0998-5797262
联系人:彭博廖勇
县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998-7291127
联系人:杨浩(叶城县纪检委执法监察办公室主任)
附:1、《2014年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4年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叶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