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80名工作人员公告
体检由徐州市铜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均符合上述标准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主管单位统一填写《徐州市铜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报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并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协议期内不予调整工作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的单位,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八、本公告由徐州市铜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405919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3405156
附件:
1.徐州市铜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徐州市铜山区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铜山区岗位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