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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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
加试计算机操作
房管大厅服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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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测绘、财会、计算机相关专业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14年12月1日为准。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形式及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实验区相应岗位工作。其工资待遇参照实验区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标准确定,按照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4日(周日)—12月15日(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报名时间2天。
2014年12月19日(周五)—12月20日(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报名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机场中州第一门西北侧金融广场财政局一楼社保大厅)。
4.报名材料:
(1)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粘贴报名表)。
(2)应试者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经单位同意参加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如原单位不同意调出者,不予聘用。
(3)应试者需填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并在报名表上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