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赤峰日报社等单位补招研究生公告
2014年内蒙古赤峰日报社等单位补招研究生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11日讯为做好赤峰日报社等4家单位公开补招研究生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1、按照《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赤党办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对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和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方案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331740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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