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石柱县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和社会招聘事业单位简章
2014年重庆石柱县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和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11日讯为贯彻落实《关于集中力量开展扶贫攻坚的意见》(渝委发〔2014〕
正式聘用的人员须在石柱县服务满5年后方可向县外流动,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培养费和违约金。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报名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2014年下公招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下半年修订).doc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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