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批广东财经大学招聘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公告
非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财经大学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改名为广东商学院,2013年6月经教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和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原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按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请认真填写并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套或夹好)。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请登陆广东省人社厅或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原人事处)网站下载。填写工作经历不能间断,各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工作经历因各种原因间断的也要填写并加以说明。
2.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主持、参加的科研项目(附项目批文复印件),科研成果(附3篇代表性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著作的封面、目录、封底复印件),获奖情况,学术兼职(附主要学术兼职证明复印件),系统讲授的主要课程,今后工作设想等。
3.学历、学位、成绩单、职称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即可,学历、学位复印件从第一学历开始提供,所有应聘材料在应聘结束后恕不退还。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原则上于2014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含可按应届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的人员),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境外硕士研究生,须具备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位。
(四)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于2015年5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境外毕业生报到时还须持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者,不予聘用,所签协议将自动失效。
(五)参加体检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或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工作机会。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年龄的计算:35岁以下,是指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苏老师
办公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办公楼507室
办公电话:020-84096802 邮政编码:510320
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4096824 杨老师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非教学科研人员一览表.xls
广东财经大学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