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阳雁峰区招聘事业单位方案(17名)
2014年衡阳雁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17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10日讯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此次公开招聘实行编内聘用制,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间不办理编制手续,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另由单位按政策规定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公家部分,计算工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进编手续,并按政策核定工资待遇。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雁峰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yfq.gov.cn/main/index.shtml),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雁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734-8226108(雁峰区纪委)
0734-8226290(雁峰区委组织部)
雁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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