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长寿区招(选)聘事业单位简章(84名)
2014年重庆长寿区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84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9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简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考核招聘的人员须在长寿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选)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选)聘政策咨询: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电话:023-40661621
招(选)聘事项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一览表》。
附件:
附件1.2014年重庆长寿区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加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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