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招聘常设岗位人员公告
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12月29日(周一)14:00开始。
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第一名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信息中心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信息中心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12月31日。
(二)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兼职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六)咨询电话:0755-83460740。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
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计划生育调查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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