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公告
八、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在未被淘汰的入闱适岗评价人员中,根据面试和适岗评价的得分总成绩(总成绩并列者,按适岗评价得分排序),按照与所报考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予以公示。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
(二)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从该岗位入闱适岗评价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九、待遇与保障
(一)招聘人员实行聘任制,按照聘任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岗位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其聘用在相应岗位的级别和任职年限,在全市干部调配、提拔任用、参加相关竞争性选拔时可视同为相应级别和任职年限。具体为:部门副职对应正科级,一级主办对应副科级,工作人员对应科员级和办事员级。
(二)实行绩效工资制,金庐陵公司总经理年收入标准12万元左右,部门副职岗位年收入标准为11万元左右,一级主办岗位年收入标准为10万元左右,工作人员年收入标准7万元左右(其中硕士8万元左右,博士9万元左右)。实际收入按绩效考核办法确定。
(三)聘用期间,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报考金庐陵公司总经理、财政局副局长、规划建设环保局副局长(兼环保局局长)、商务局副局长(兼招商中心主任)的人员一经聘用,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按原有身份办理调动和上编手续。
(五)现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一经聘用,档案由井冈山经开区实行“封存管理”,比照井冈山经开区原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双轨运行”管理。
(六)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档案由井冈山经开区实行人事代理。
(七)报考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一经正式聘用,在井冈山经开区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三周年。
(八)招聘人员的相关管理按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实行,可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浏览和下载。 (http://www.jian.gov.cn/pubinfo/fgwj/)
十、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井冈山经开区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纪工委、监察室实行全程监督。
(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0796-8286792
区人力资源市场 0796-8403500
政策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0796-8404958
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室 0796-8406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