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潍坊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退役士兵考试考核简章(5人)
4、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分别确定转业士官和城镇初级士官的体检政审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政审
1、体检和政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考生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2、政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
3、因放弃体检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待遇及管理
考试、政审工作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工作单位确定后,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被派遣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退役士兵录用后,根据《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新补充工勤人员实施派遣管理的办法(试行)》(寿办发[2007]7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派遣中心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寿人字[2009]46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
试辅导班。
整个招考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招录退役士兵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咨询电话:5110555(人社局) 5221231(民政局)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grsj.gov.cn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寿 光 市 民 政 局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