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潍坊寿光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简章(15人)
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2、政审考核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考核政审标准和办法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3、因放弃体检、政审考核资格或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工作结束后不再依次递补)。
六、录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录用人员管理
寿光市大成人力资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实行大成公司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相关待遇
1、工资保险待遇。专职消防文员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工资260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保险部分),合同期限内考取公安消防岗位资格或中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的,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也相应提高(3300元左右/月,含个人承担的保险部分)。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未考取上述资格的,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其他。专职消防文员工资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社会保险等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将相应款项交市大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由公司向社保机构缴纳。工作满1年后,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休假制度。统一配备服装,统一安排就餐。
七、其他
报考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整个招聘工作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表
2、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4、诚信承诺书
咨询电话: 0536—5110555(人社局) 5298722(公安局)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grsj.gov.cn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寿 光 市 公 安 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