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衢州开化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参照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有以下9种情况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①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②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③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④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⑤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⑥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⑦近3年内,在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⑧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⑨有不适宜招聘岗位的其它情形。
(七)聘用。经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见习期(试用期)结束并确定续聘前,应按要求办理落户(含农转非)手续,否则直接解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除外)。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019823、6019181。
附件:
2、开化县201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开化县201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