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东南锦屏县彦洞乡人民政府社会化招聘公告
四、体检
考试(测试)结束后,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笔试考生中依次递补。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彦洞乡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彦洞乡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由彦洞乡人民政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由彦洞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考核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退役军人档案、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彦洞乡人民政府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的;
3、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在职职工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有一次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
考核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彦洞乡人民政府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聘用。新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方予聘用。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期间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并报聘用人员名单至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管理要求
1、社会化聘用的工勤人员占用工勤编制,不享有正式工人编制身份,不办理入编手续。
2、社会化聘用的工勤人员只能从事工勤技能工作。
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保险待遇、劳动关系、教育培训、考核、续聘与解聘、争议仲裁等,按《黔东南州州直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工勤人员社会化聘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参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严格执行,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技能测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锦屏县彦洞乡人民政府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主体,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彦洞乡人民政府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方案所称有效《居民身份证》指的均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九、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pzf.gov.cn/)。
咨询电话:0855—7280006 锦屏县彦洞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855—7280014 锦屏县彦洞乡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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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彦洞乡人民政府2014年社会化招聘工勤人员职位表
锦屏县彦洞乡人民政府2014年社会化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