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11月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简章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以直接到山东省文化厅报名,也可以先行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名(电子文档名称一律采用“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例如“山东美术馆—公共美术教育-李**”)再将相关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报送至山东省文化厅人事处(报名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0日,特快专递以邮戳为准,传真以传真接收时间为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含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
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资格初审合格后,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查验相关材料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审查通过人员需填写诚信承诺书,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地点:山东省文化厅人事处400房间(济南市和平路59号);
联系人:梁睿谢雨
联系电话:0531-86568852,0531-86568877(传真)
电子邮箱:whtliangrui@126.com
邮政编码:250013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谈(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仅进行专业测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记分;其他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谈(试讲)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百分制,专业测试占50%,面谈(试讲)占50%。考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谈成绩在本岗位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监督问题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文化厅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