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政协委员活动中心招聘公告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人选,由云南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有关情况。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省政协办公厅党组会议审议。
(八)公示
参照公务员录用公示的有关要求,经省政协办公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政协网(www.ynzx.gov.cn)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8个工作日,拟定于11月25日至12月4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举报意见或举报意见不影响聘用的,经省政协办公厅党组审定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对有举报意见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有举报意见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应聘人员利益,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的,要求实名举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待遇享受国家有关规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能够胜任的,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五、组织实施
云南省政协办公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省政协办公厅党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14年委员活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
六、严格公开招聘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确保招聘信息、招聘过程、招聘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纪检监察人员和社会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