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聘用幼儿园教师公告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经我局报市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流(调)动或者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等书面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经我局报市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经我局报市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自贡高新区公开考试聘用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13—8119726)。
十一、本公告由我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0813—8115961。
咨询电话:
高新区人力资源局 0813-8115961
自贡市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附件:
1、自贡高新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