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成都市温江区招聘教师公告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八、公示、聘用及报到
(一)定岗。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温江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并经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后,对于需要确定聘用单位的岗位,温江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者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根据《关于实行教职工“区管校用”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府人发〔2009〕38号)文件精神,拟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办理相关调动及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如系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等。
(三)报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试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3年内不得办理区外调动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保证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成都市温江区监察局(028—82722130)
咨询电话:政策性加分(028—82726276)
政策咨询及资格审查: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028—82764618)
查询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温江公众信息网(www.wenjiang.gov.cn)
附件成都市温江区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