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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成都市成华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4-11-21 20:22:05事业单位318 收藏
  2015年成都市成华区招聘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1日讯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文件精神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4年12月5日在成华区门户网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14年12月19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2)申报方式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1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4年12月18日前的工作日内交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成华区办公大楼1104号),咨询电话:028-84331007。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1月5日通过成华区门户网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6、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1、校验通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依次确定。原件校验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华区门户网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公布。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原件核对校验。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或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2、校验方式:原件核对校验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2015年成都市成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一式2份,应聘人员在笔试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和打印,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半身彩色照片3张)、《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各类资格证书(在职教师提供赛课奖励证书或荣誉称号证书相关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证明材料收原件)。

  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3、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成华区门户网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4、其他:原件校验合格人员按照《2015年成华区学校公招岗位计划表》(见附件3),现场填报具体岗位(细化到学校)及学科。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额名额不再递补。

  3、开考比例:按照同学校同学科同岗位1:5比例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成华区门户网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通知。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3、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五)总成绩公布:总成绩于2015年1月30日通过成华区门户网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同学校同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成华区门户网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